如今,在各個社交平臺和通訊軟件中,表情符號可以說是無處不在。很多人認為,合理地使用表情符號會讓表達更加生動,表情符號可以稱之為聊天的“靈魂”所在。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但近日,江蘇高院發布的一篇公眾號文章指出,大家平時在微信聊天中經常使用的“點贊”、“OK”和“太陽”已被寫入判決書,也就是說已經有案件把這些表情符號當成了“呈堂證供”。
圖源:江蘇高院
經江蘇高院檢索裁判文書網,2018年以來,全國共有158起以表情符號作為證據的案件,其中2018年8件、2019年23件、2020年66件、2021年61件,增幅明顯。
文章發布后不久,相關話題#微信表情符號寫入判決#登上熱搜,引起了網友的熱烈討論。不少網友表示“以后什么表情都不敢亂發了”,還有網友在評論區里解讀起用相關表情會被定什么罪:
圖源:微博
那具體都涉及到哪些情況呢?江蘇高院列舉了相關案件:
在一起房屋租賃糾紛案中,承租方在租賃期滿后,面對出租方多次提醒、提出加租意愿,既不表示繼續承租,也不表示搬離案涉房屋,只是回復了一個“太陽
”表情符號。后雙方就該表情是否代表達成加租合意產生分歧,出租方起訴至法院并據此主張承租方同意加租,得到了法院的支持。
在一起人格權糾紛案中,被告因與原告發生矛盾,便通過微信向其發送了多個“炸彈
”的表情符號表達情緒,原告認為該表情系人身威脅之意,于是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進行賠禮道歉,后雙方在法院調解下達成和解。
可以看出,在平時的聊天中,如果不當甚至惡意地使用表情符號,從而引起糾紛時,表情符號也是法官采取的證據之一。
此外,有網友表示,“有些表情符號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”,“那我要表達的意思跟官方解釋的意思不同怎么辦?”
據了解,就算是同一個表情符號,在不同手機設備中也會存在顯示差異,比如蘋果iOS系統的“尷尬微笑”表情在安卓系統中顯示為“開心大笑”,很容易造成雙方理解誤差。
不同平臺上的“微笑”emoji,圖源:江蘇高院
對此,江蘇高院也提到了表情符號在司法認定實踐中的困難:
1.表情符號的表意解讀具有較強主觀性,缺乏統一標準,法院難以精準“翻譯”當事人的真實意思;
2.不同法院對表情符號是否具有證據效力持不同意見。?
比如廣州中院在一起倉儲合同糾紛案中認為,表情符號是輔助表達心情、情感和想法的可視化圖像,不能僅憑表情符號而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承諾,故沒有認定當事人發送的“OK
”表情系同意之意。
而廈門中院在一民間借貸糾紛中則認為,根據日常交流習慣和聊天語境,當事人發送的“OK
”表情符號應視為同意對方的請求,并據此作出裁判。
法院認定存在差異,不同人對同一表情符號的理解也不一樣,最典型的就是“微笑
”的微信表情。對于年輕人來說,這個表情代表“呵呵”,有“嘲諷”等負面意思,但在長輩們的眼里,它就是善意、友好的微笑。
圖源:微博?
所以,由于微信表情符號的含義存在多種解讀,這也提醒大家在涉及到個人利益或者交易的過程中,盡量用文字表達重要信息,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和糾紛。?
最后,你在聊天時最常使用哪個表情符號?你認為它代表什么意思呢?歡迎留言交流~
參考鏈接: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eNix3mkkzAz2FpuX4zbKWw
https://weibo.com/5044281310/LzE8bnbv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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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: 表情符號